关于201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校长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各院(系)、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与经验,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教学成果奖、校长教学奖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要能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为表彰在教书育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团队,学校特设立“校长教学奖”,凡担任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含实验、实习、教学管理等)任务的稳定的教学团队均可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成果奖

1.参加2017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是2012年以来完成,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凡已获得2012年、2015年、2016年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如获奖项目近年来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绩,可以进行申报。

3.申报成果主要负责人必须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4.一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多于1项。

(二)校长教学奖

“校长教学奖”将授予有突出贡献的教学团队,该奖在满足教学成果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至少三人以上,并稳定、氛围和谐奋进,各成员均在交大工作三年以上,热爱教育教学事业,并长期投身教书育人工作第一线;严谨治学,师德高尚。

2.团队整体学术造诣高,积极将学术成果融入教学;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量大,整体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广大师生敬重,起到团队的示范与榜样作用。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一方面或若干方面效果突出,取得显著人才培养成效,在学界有较大影响。

4.无教学事故。

 

三、奖项设置

1.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2.校长教学奖全部在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中产生,名额不超过5项。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者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交反映成果创新教育教学思想与理念、育人目标,以及反应学生学习效果、教学效益等方面的佐证材料。所有项目均需由所属单位推荐,学院(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统一向学校申报。两个(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报。

2.请申报者在4月24日前在教学成果申报网站(http://pjsb.jwc.sjtu.edu.cn/)上传申报电子材料。

3.请各单位在4月24日前在教学成果申报网站中审核并排序。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24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书和院(系)汇总表(请排序、盖单位公章)、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交到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闵行新行政楼B323室,联系人:吴益锋,联系电话:34206426-8002)。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陈瑞球楼337室,联系人:陈兵,联系电话:34206121-119)。

4.学校在汇总申报材料并初步审核后,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校长批准公布。

5.医学院教学成果奖自行评审。                      

 

五、后续安排

学校下一阶段将启动第八届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届时获得2015、2016、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特等奖的项目有资格申报第八届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请各院系对本院系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与经验进行认真梳理、整合,积极申报本年度的校级教学成果奖。

 

                                               教务处、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