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教育课程验收(第七批)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6-07-12 

教务处【2016】050号

       我校自2008年启动通识核心课程立项工作以来,12批已立项课程236门。为更好地促进立项课程后续建设工作,学校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2015)、《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设置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意见》(2008)对符合验收条件的课程进行分批验收。

       2015年12月29日学校启动通识核心课程的第七批验收工作,经课程负责人提交申请书、院系审核,并经专家听课、网上评审及学校文科与通识教育委员会最终评审,拟通过《刑法与生活》等46门课程为通识核心课程;同时取消5门课程的通识核心立项资格,这些课程如需再次开设,可以通选课程形式开设或者重新申请通识核心立项课程。对于参与此次验收暂未通过的其余41门课程,学校将给予2个学期以上的建设期,并通过组织研讨、专家听课等措施帮助课程组改进教学,时机成熟后将再组织统一验收。

       对本次验收结果如有异议,请在7月1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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