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获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8-06-28 

6月26日,根据《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战联办[2018]18号),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获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成为6所入选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一。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旨在表彰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做出突出贡献,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以及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并在全国或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集体;每五年评选一次,本次在全国范围内共评出先进集体100个。

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学校领导和科研院领导的高度关注下,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后在制度改革、“一门式服务系统”、培训宣传、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等各方面做出了成绩,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近五年办公室获得的奖励情况:

  • 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首批获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

  • 2015年,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的“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项目”验收成绩优秀。

  • 2015-2016年度,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获评上海交通大学“文明班组”。

  • 2013-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连续5年获评“上海市科技奖励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 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柳宁、李恩璞、顾志恒分别获评2015、2016、2017年年度“上海市科技奖励组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顾志恒获评2017年度“闵行区专利工作先进个人”。

  • 2013-2017年,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并获奖21项,位列全国高校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