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制度

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内容概述编写规范

发布时间:2015-11-18 

   一、信息的内容概述以提供信息内容梗概为目的,应客观准确地反映信息内容,不加评论或补充解释。
         二、构成要素。信息发布单位的名称、事由及文种题材为内容概述的必备“三要素”,但在信息名称中有明确表达的,可以在内容概述中省略,避免重复。信息制作或形成的前提、目的和任务、来源、体裁分类、主题词、信息组成部分的标题、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均可作为内容概述的要素。可按照“发布单位名称—事由—文种—目的—主题内容—附录”的顺序组织。
         三、撰写程序
     (一)信息分析:通读信息全文,理解信息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二)要素抽取:通过对信息全面系统的分析,把二中列出的原信息中的要素材料直接摘取出来。
     (三) 摘要编述:将已抽取的信息要素加以归纳综合,组成能够准确表达信息主题思想的逻辑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摘要形式的短文。
     (四) 文字润色:文字力求简洁、通畅。
        四、基本要求
     (一)结构要严谨,表达要简明,语义要确切。字数一般以100字左右为宜。
     (二)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如“对…做出了具体规定”、“报告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表明信息的性质和主题。
     (三)尽量采用原文中的术语。
     (四)尽量使用简单句,避免用复合句。
     (五)尽量采用主动语态。
        五、示例。《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内容概述可以是:上海交通大学XXXX年XX月XX日通过的学校规范性文件,规定了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