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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4 

各院系: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团队产出重大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以科技创新推进学校高水平发展,鼓励表彰科技人员创新争先,根据校科技工作改革方案的总体安排,开始启动上海交通大学“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 评选范围。在2019年内取得并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进展。

2. 成果条件。推荐参选的项目应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和引领性,可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基础研究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B类:核心技术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C类:国防科技类。在国防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创造显著军事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的。

 

二、评选工作程序

本次评选由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主办,评选办公室设在科研院成果管理办公室。

评选工作分为学院推荐、形式审查、学科评审组评审和评审委员会评审4个阶段。通过学科评审组评审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10项,作为上海交通大学“十大科技进展”评选结果。

 

三、材料报送

1. 推荐名额:按照评选要求组织推荐,各学院推荐的候选成果不超过5项。

  2. 各学院报送推荐候选成果材料有:

(1)纸质版:《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

(2)电子版:申报表word文件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文件、《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附件2);

3.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研院成果办;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柳宁、王姝

办公地点: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621

联系电话:021-34206895

电子信箱:wangshu@sjtu.edu.cn

 

 

      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附件2:“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