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参与申报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项目“缺水型城市水环境质量保障关键技术及应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
公示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申报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研院成果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25-3420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