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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2-07 

2012年9月13日,接到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学生出行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会后(2012)17号】及学校领导和后勤集团相关批示后,中心即刻落实,制定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加强学生外出活动政策,建立学生出行备案制度。学生出省活动,必须有相关院系领导签署证明及校办盖章后方可派车,否则不可派车;并要求说明出行时间、路线、人员和主要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确定后备案登记在册。

二、配备随车安全员

每辆校车每次出行时,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随车管理,班车运行时,车上落实义务安全员一名(由乘车教职工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提醒乘客安全乘车、文明乘车;

3、协助驾驶员应对突发情况。

针对学校各院系、部门租车情况,要求租车单位每次租车必须配随车安全员,登记联系方式,以便督促、管理。

三、应急器材配备到位

严格执行落实物防措施,所有校车按规定配备齐全灭火器(定期更换)、逃生锤、车门开启应急阀门等措施,并登记造册,定期检查,确保应急使用无障碍。

四、强化责任意识,做好驾驶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1、健全驾驶员基础档案材料,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对驾驶员健康和精神状况及时的掌握,并对驾驶员、安全管理员开展安全防范及逃生自救等方面知识技能培训;

2、加强驾驶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的条例。车队与所属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车辆出车过程的合法、合规。

五、严格执行“一程一检”制度,杜绝车辆安全隐患

每位驾驶员已发放“一程一检”记录册,要求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做到以下检查,汽车各部分经检查、修整合适正常后,方得出车,并登记在案。

1、检查三油一水(即机油、燃油、液压油和冷却水)是否足量。检查汽车各部分有无漏水、漏油和漏气的现象;

2、检查蓄电池电液是否充足并合乎规定的标准,电池极柱导线是否紧固;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轮胎、半轴螺丝、螺帽是否紧固;

4、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检查各开关是否灵活。风窗玻璃是否明晰;

5、检查驾驶室的门、窗及车箱板和后门档板等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车厢内座椅是否完好,座套和地板是否干净整洁;

7、起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运转情况,声响是否正常,各仪表工作状况是否良好等。

六、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切实做好安全行驶管理措施,要求驾驶员在校内规范有序、慢速行驶,重点注意在盲区和拥挤区域的行驶,确保安全第一。

七、正确安装和使用安全带

每辆校车已全部安装好保险带,要求驾驶员行驶前提醒在坐乘客系好安全带,并在车厢内贴好警示标志。在行驶路程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降低40%以上的事故伤亡率,能够进一步提高安全保护。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后勤综合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