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6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在校内公开招聘学生处副处长1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 位 |
人 数 |
岗位职责 |
任 职 基 本 条 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
学生处 副处长 |
1 |
1、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 2、负责制定并执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等方面的管理规章; 3、负责本科生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和学生医疗保险工作; 4、指导和协调“学生一门式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中共党员;硕士(含)以上学位;行政管理人员需具有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文字功底和团队管理能力; 5、爱岗敬业,全职到岗。 |
二、选聘程序及方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三、报名方式
可以个人申请、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应聘者,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学生处副处长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16年5月17日止
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闵行校区新行政楼A201室)
联 系 人:吴映强 陈中润
电子邮件:sjtuzzb@sjtu.edu.cn
咨询电话:+86-21-34206208、34206258
传 真:+86-21-34206218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