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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开招聘发展联络处副处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3 

(2016年第10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在校内公开招聘发展联络处副处长1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位职责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发展联络处

副处长

1

1、分管学校港澳台筹资工作;

2、分管上海交通大学(香港)教育基金会运行工作;

3、分管发展联络处与基金会信息化建设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硕士(含)以上学位;行政管理人员需具有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对港澳台工作和基金会工作比较熟悉;具备良好的英语交流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爱岗敬业,全职到岗。

  二、选聘程序及方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三、报名方式

  可以个人申请、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应聘者,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发展联络处副处长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16年8月3日止

  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闵行校区新行政楼A201室)

  联 系 人:吴映强 陈中润

  电子邮件:sjtuzzb@sjtu.edu.cn

  咨询电话:+86-21-34206208、34206258

  传 真:+86-21-34206218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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