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院(系)实验室管理岗位职责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21 
 上海交通大学院(系)实验室管理岗位职责指导意见

沪交内(实)〔20125 

 

实验室是高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院(系)实验室管理人员是搞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力量。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以院(系)为办学实体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配合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院(系)实验室管理岗位职责指导意见。

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副系主任)岗位职

() 在院长(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本院(系)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贯彻执行学校主管部门有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任务;组织和协调实验室秘书、实验室主任完成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任务。

() 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经院(系)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

() 审核本院(系)实验室建设的技术文件和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大精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 负责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考核及其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

() 认真抓好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选拔和造就开拓型、创新型人才创造条件。组织实施实验室开放,为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提供保障。

() 协助院长(系主任)认真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环保要求,抓好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督促检查实验室日常安全环保措施,消除各类安全环保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环保事故。

() 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院长(系主任)布置的其他任务。

院(系)实验室秘书岗位职

() 在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副系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分管副院长(副系主任)对本院(系)实验室与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对口落实学校主管部门对本院(系)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 配合学校和院(系)落实实验室人员岗位设置,开展实验技术队伍岗位培训、考核、晋级、奖惩等各项工作。协同学校定期检查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开放等情况。

 

() 熟悉学校购置仪器设备(包括进口仪器设备)和接受国(境)内外捐赠仪器设备的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和管理办法,了解国内仪器设备购置合同的规范、要点和注意事项,随时对本院(系)师生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审核合同章用印单。

() 负责本院(系)仪器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入库信息的审核和申报,并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完善仪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

() 负责本院(系)低值设备和耗材的建帐和管理,审核科研或预研产品验收单、稀有金属和易耗品报销单等工作。

()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院(系)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检查,负责本院(系)仪器设备清产核资工作。

() 负责向分管领导提供本院(系)仪器设备的所有信息和统计报表,完成实验室与设备处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如《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履历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收集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与仪器设备的信息及相关资料。

() 经常深入本院(系)各实验室,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各种信息变化情况,向《实验室简报》、《安全环保简报》投稿,交流本院(系)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改革、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的经验。

() 做好本院(系)安全生产基础台账管理;负责安全环保信息的收集与登录;认真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任务,督促检查本院(系)各部门执行情况,消除各类安全环保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环保事故。

本指导意见由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