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与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21 
 上海交通大学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与管理规定
沪交内(办)200392
(本规定二○○○年九月一日制定,二○○七年六月卅日修订) 

 

  为了规范地进行校园网络楼宇布线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已建楼宇布线系统不受损坏,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数字化大学建设有序进行,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楼宇网络布线系统是新建、扩建和改建楼宇必备的公共基础设施之一,由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列入基建或维修计划同步完成建设或改扩建。

  二、网络信息中心是我校楼宇布线系统建设规划的主管部门,担负布线系统规划、方案审核、验收使用和管理维护等职责。

  三、楼宇布线系统设计必须递交网络信息中心审核,经会签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审核同意的设计不得付诸实施。

  四、楼宇布线系统建设实行严格有序的全过程管理并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及分工负责制。楼宇布线系统建设项目分别由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和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按以下原则分工负责其立项审批,并负责按学校对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招投标。

  1.新建、扩建楼宇布线系统的建设立项和招投标由基建处负责。

  2.大修楼宇布线系统的建设立项和招投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

  3.学校投资建设的楼宇布线系统的维护和维修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4.各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内部局域网布线系统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建设,可视工程规模,简化建设程序。

  五、楼宇布线系统建设过程应实行项目监理。工程质量监理由工程主管单位委托专业监理单位担当,工程完工时应由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报告。楼宇布线系统施工过程中如遇实际情况的变化需修改设计或施工方案,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网络信息中心的同意。

  六、楼宇布线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具体实施标准和技术要求,见附件一。

  七、楼宇布线系统建设完成后,由工程主管单位会同网络信息中心组织验收,并出具经各方(招标、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代表会同签字认可合格的验收报告。未经验收合格的楼宇布线系统不得交付使用。

  八、楼宇布线系统经验收合格投入开通使用前,必须向网络信息中心完成移交,网络的开通使用必须满足环境、安全和管理等必要的条件。移交必须包含的文档资料和网络开通使用的条件由网络信息中心另行规定。

  九、楼宇布线系统的施工单位应承诺不少于1年的免费服务期及适当的质保期。其提供的质保范围、内容、响应时间、服务形式等应事先在签约时以合同或其附件形式予以明确。

  十、校园内每幢楼宇都应配置独立的网络布线及设备间,新建楼宇在基建设计中落实,已建楼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调整落实。网络布线及设备间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使用和管理,为保证设备运行环境的安全和整洁,网络布线及设备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挪作它用、不得住人。

  十一、各单位需要对楼宇进行内部装修、改扩建、重建等工程时,应保护好楼宇已有网络布线系统。对楼宇已有布线系统有影响的工程必须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书面报告及对网络布线系统改动或重建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能投入施工。对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审核同意的装修、改扩建、重建等工程申请,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十二、经批准改建或重建的楼宇布线系统,完工后应向网络信息中心移交布线系统竣工图纸等文档资料,经网络信息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三、各单位自行安排建设的内部局域网布线系统,均由各单位自己负责内部网络的开通、用户管理、维护等工作。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与该局域网一个端口的连通,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十四、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包括光纤、交换机、设备箱、网线、模块等)属学校财产,作为学校重要的通讯基础设施受国家相关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造、迁移和对设备进行操作。如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破坏的除责令其复原、赔偿损失外,还将进一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因楼宇、房间重新调配,使用人发生变化时,原使用者应将包含完好网络设施的楼宇或房间(原来没有此类设施的除外)交还给校资产管理处,对有运行设备的房间在移交前应确保其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装修前均应得到资产管理处的批准同意,凡涉及到网络设施变更均应得到网络信息中心同意和在其指导下实施。

  十六、各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加强对搬迁中有关人员的教育,主动保护好校园网设施,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校园网设施毁损的,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要承担责任,对有关直接责任者网络信息中心将停止对其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

  十七、对涉及校内各校区、建筑物的重大变动,有关部门应及时和网络信息中心沟通,以提前做好校园网线络和设施的调整,保证校园网用户的正常使用。各单位今后在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也应将保护校园网络设施的有关内容列入物业管理公司职责范围。

  十八、对恶意破坏校园网设施的行为,将交由校保卫处依法进行处理。

  十九、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学校要求各楼宇网络布线系统的主要使用单位应承担起保护网络布线设施的责任,应指定一名兼职网络协管员,负责与网络信息中心的沟通,协助网络信息中心保证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其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一、《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校园网楼宇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三、《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验收、使用规范》

 

 

附件一: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大楼设备间配置标准和技术要求:

  1. 每栋大楼必须设置一个独立使用的大楼设备间,用以安放大楼的光缆进线、楼宇布线汇集、网络设备及相应的辅助设施。设备间的位置应尽可能选择靠近大楼中心的位置,以利于控制布线长度、节省水平线缆、减少传输损耗和提高系统性能。

  2. 一栋大楼内原则上只设一个设备间。但当楼宇的规模较大或结构形式比较特殊时,可考虑在适当楼层或适当部位增设设备间。

  3. 大楼设备间的面积确定原则是:安放一个标准机柜的设备间面积应不小于6平米,每增加一个标准机柜,机房面积应增加2-3平米。但用作楼群(若干栋楼)网络汇聚点的设备间面积不应小于8平米。

  4. 设备间应保证有充分的管孔和室外地下管线孔相连。室内外相连的管孔应采用Ø100的无缝钢管,一般大楼不少于2-3孔,用作汇聚点的大楼应不少于3-6孔。

  5. 设备间还应考虑必要的通风和散热,并应具有安装制冷空调的室内外条件。

  6. 设备间应配备单独可控的供电设施,对网络设备及为其服务的辅助设备(如UPS及空调器)分别供电。一般地,每个标准机柜应相应提供一个16A单相电源,每个设备间应预留一个16A单相空调电源。

二、楼宇布线系统配置标准和技术要求:

  7. 信息点数量的确定。总原则是:楼宇内每间房间都必须设有信息点,不留空白。一般办公室 1-2/10平米;一般教室2点,大型教室2-4点;学生宿舍2-4/间;实验室按不同类型而定,一般实验室2-4/间。

  8. 布线产品的选用。原则上,布线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应集中采用市场主流品牌,以方便使用和维护。如:电缆应采用超五类双绞线并符合标准的绿色电缆(阻燃、低烟、无卤素或PVC阻燃型及PLENUM电缆),要求经过ULETLDELTA等相关认证;布线模块应采用经国家质量监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要防止随意降低或不适当地提高标准。

  9. 布线机柜内的布线应做到走线整齐合理,应按要求预留网络设备及接插件等安装空间,并配备数量充足的电源插座。

三、布线系统专业技术标准:

  1. 信息产业部有关综合布线的文件及标准

  1)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YD5040-97

  2)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YDJ26-89

  3) 用户接入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23-96

  4)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90

  5) 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

  6) 信息产业部(626号和945号)综合布线

  2. 国家建设部有关综合布线的文件及标准

  1)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0

  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

  4) 城市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ECS199-2000

  5) 通用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3. 上海市建委有关综合布线的文件及标准

  1) 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资质标准(试行)

  4. 国外和国际主要标准

  1) ANSI/TIA/EIA568-B.1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 第一部分: 一般标准

  2) ANSI/TIA/EIA568-B.3 光缆布线标准

  3) ANSI/TIA/EIA569-A 电信通路和空间商业建筑布线标准

  4) ANSI/TIA/EIA570-A 住宅电信电缆布线标准

  5) ANSI/TIA/EIA607  商业建筑电信接地和接线标准

  6) ANSI/TIA/EIA607  商业建筑电信接地和接线标准

 

 

附件二:校园网楼宇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校园网楼宇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是国内信誉好、技术水平高的系统集成商或布线设计的专业施工单位,其应该具有的一般条件是:

  1.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专职从事智能化布线系统集成的单位,其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各类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其中至少配备智能化布线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1名;综合布线工程师3名;强电专业人员1名;工程管理人员2名;预决算人员1名)技术骨干均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应技术认证资质。

  3.具有布线测试和维护装备条件。有良好的质量保证和服务体系。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5.具有系统集成专项资质国家三级及以上或建设部、上海市二级及以上。

  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基建处、资产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的许可,可对上述条件做出调整,但不得降低对布线系统建设质量的要求。

 

 

附件三: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验收、使用规范

 

一、楼宇布线系统的验收

  1. 验收工作的组织:工程主管单位会同网络信息中心对布线工程组织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包括工程主管单位的项目经理或相关人员,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施工监理人员,网络信息中心的有关人员和布线系统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的人员。

  2.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设计及施工、竣工的图纸和文档资料齐全。

  2) 按设计要求及工程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全部竣工。

  3) 施工单位完成对工程的全部自测并提供测试报告。

  4) 监理单位提供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理报告。

  3. 验收的主要内容:

  1) 工程的建设程序是否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

  2) 设计及施工是否符合《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规定。

  3)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本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

  4) 质量验收:按楼宇重要程度、使用性质、建筑规模及设计施工单位的等级不同,抽取15%-30%的信息点进行复测。

  5) 对被测信息点的电气性能不合格率或被测信息点与配线架的标识不符率大于5%的工程,应被确定为不合格工程,整改复验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4. 验收报告需经各方(招标、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代表会同签字认可后,方能移交使用。如对某些方面有保留意见或需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

二、楼宇布线系统的使用

  1.经验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的楼宇布线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网络信息中心完成移交。

  2.楼宇布线系统移交时应提交的文档资料包括:

  1) 楼宇布线系统设计文件和网络信息中心对该设计文件的会签意见。

  2) 楼宇建筑外场图:能说明相关通信管道人孔位置和光缆出入土管位置、管径、数量等情况的建筑外场相关工程图。

  3) 楼宇内部布线图,含总图、水平及垂直分系统工程图。

  4) 楼宇内部信息点分布表。要求对所有信息点进行正确合理编号、提供配线架及房间号相对应的数据。

  5) 楼宇内部与布线系统相关配线间的强电配线工程图。

  6) 楼宇布线系统测试报告。有对所有信息点进行长度、通断及衰耗等测试的完整数据。

  7) 配线设备间机柜布局工程图。

  8) 楼宇布线系统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9) 楼宇布线系统验收报告。

  3.楼宇内校园网的开通条件:

  1) 楼宇内的布线系统必须通过验收并完成向网络信息中心的移交工作。

  2) 外部光缆接入工程完成并已通过验收可交付使用。配线间符合网络开通供电等环境要求。

  3) 楼宇主要使用单位已明确楼宇内布线系统协管人员,并已明确职责;学生宿舍应建立相应的网管组织,并已完成相应的技术业务培训,符合管理要求。

4) 相关网络设备安装到位并具备开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