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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CSC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7-11-21 

一、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期交换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设立了“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自2012年开始,每年选派一批本科生赴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学习,并颁布了《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明确了选派学生的选拔要求。

 

二、选派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18周岁,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法国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