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及报名办法
1.学位生留学生招生办法:2010年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博士研究生招生。
2.非学位留学生招生办法:长期汉语学习招生办法,暑假短期汉语学习招生办法
(二)本科留学生入学考试办法
学校每年年初公布当年留学生本科入学考试的详细情况:详见2010年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三)报到注册及开学手续办理
1.留学生应持普通护照。凡持外交、公务、特别护照的留学生应由其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出具照会,并向中国的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在学习期间,不享受有关特权和待遇。
2.持《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和《上海交通大学入学通知书》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第二学期凭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如不能按时到校,请在开学前一周书面向学院说明理由。如事先不说明,逾期不到校的学生,将被视作自动退学,自动取消其学籍及宿舍预定。
3.学生到校后,须办理以下注册手续
⑴上海市卫生防疫所健康复查证明;
⑵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⑶交纳生活用品保证金;
⑷交 2 寸正面免冠照片 8 张;
(5) 如需住宿学生宿舍,应办理住宿手续,并填写《来华留学生借用生活用具卡》,领取规定的生活用具。
4.留学生注册后,领取“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证”。若证件遗失,须经本人提出申请方可补发,但必须交纳办证手续费人民币 20 元。
5.留学生入校后,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护照、健康证、办证费交给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由办公室为留学生集体办理居留手续,超出规定时间则由学生本人去公安局办理。
6.在开学前,学院将为新学生举行开学典礼,同时将说明、解释学院的规章制度和中国的有关法律。
7.学院将于开学前在教学楼的告示栏、学生宿舍楼告示栏和学院办公室等地公布有关学生分班和课程时间安排。有关信息也将同时在网上公布。
8.开学后,学生感到自己的水平和所安排的班级不符,可在两星期内到教务办公室办理调换班级的手续。不可以私自调换班级,私自调换班级视为无效。
(四)付学费及退学费手续办理
1.付学费
在报到注册日一次交清学费,进行注册。
下学期继续学习的同学,在本学期第 16 周 1 周内进行报名付费,金额为¥ 1000 元。报到注册后¥ 1000 元计作学费。
第 16 周以后,报名付费的同学,付费金额仍为¥ 1000 元,但在报到注册后扣除报名费,剩余的部分计作学费。
2.退学费
已经办理了“居留许可”的同学,退费前应先更改“居留许可”期限,退费金额中扣除¥ 1000 元。余下部分按第 5 条执行。
从开学典礼日起算,在两星期内提出退学,填写退学申请表,经批准,退还学费余额的 75% ;在三星期内提出退学,填写退学申请表,经批准,退还学费余额的 50% ;超过三星期,不退学费。退费时,需要交回发票。
已经在第 16 周报名付了费的同学:
1) 在第 20 周内提出退学
a. 没有办理“居留许可”的,全额退款。b. 已经办理“居留许可”的,扣除¥ 1000 元。
2 )在第 21 周起提出退学
a. 没有办理“居留许可”的,扣除报名费。b. 已经办理“居留许可”的,扣除¥ 1000 元。
3 )开学典礼日后退学,按第 5 条执行。
3.报名费一律不退。
(五)学生证使用规定及遗失补办方法
在学生第一次报到时,学院将为每位学生制作“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证”。学习期限结束后,如需继续学习,可到桃李苑 100 室办理学生证延长使用手续,一张学生证可连续办理三次延长手续。超过三次,需要换新的学生证。
学生证只作为在校学生本人身份证明,不可借与他人使用。
学生到办公室办理选修课、缴费、报名等所有手续时,应携带并向老师出具学生证。
学生可使用学生证在桃李苑一楼的计算机房使用电脑和上网,但需事先到一楼的服务台付费。
学生可凭学生证使用在桃李苑一楼的学生信息查询系统,并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打印成绩单。
学生可凭学生证到学院图书馆办理“阅览证”,在学院图书馆内阅览资料。“阅览证”的管理办法按学院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证及密码须妥善保管,如忘记密码,可到教务办公室办理密码更改手续。
如学生证遗失,应及时到桃李苑 100 室补办。每次补办需支付手续费 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