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器乐、声乐、舞蹈和话剧表演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 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将根据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按管弦乐、声乐、民乐、舞蹈话剧、钢琴五个大类进行招生,各大类及单项拟招生人数如下: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管弦乐类 |
小提琴 |
5 |
中提琴 |
2 |
|
大提琴 |
2 |
|
倍大提琴 |
1 |
|
竖琴 |
1 |
|
黑管 |
1 |
|
双簧管 |
1 |
|
大管 |
1 |
|
小号 |
2 |
|
中音号 |
1 |
|
圆号 |
2 |
|
长号 |
1 |
|
大号 |
1 |
|
长笛兼短笛 |
1 |
|
萨克斯 |
1 |
|
打击乐 |
1 |
|
声乐类 |
女高音 |
2 |
女中音 |
2 |
|
男高音 |
2 |
|
男中音 |
1 |
|
民乐类 |
竹笛 |
1 |
古筝 |
1 |
|
笙 |
1 |
|
中阮兼柳琴 |
1 |
|
舞蹈话剧类 |
舞蹈(女) |
1 |
话剧 |
2 |
|
钢琴类 |
钢琴 |
1 |
合计 |
39 |
三、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给予通过选拔测试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
结合我校艺术团的实际需要,对于管弦乐类、声乐类和民乐类专项中,艺术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部分考生,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项目最终公示人数根据考生的艺术测试成绩,经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确定。具体优惠政策以考生与我校签订的《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认定协议书》为准,并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通过后生效。
四、 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报名、书面材料初审、艺术专项测试(初试、复试)、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审定、签订协议、上网公示。
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1.报名
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在“申请类别”中选择“高水平艺术团”,按系统指引填妥相关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24时。
将报名表格及所获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证书尚未下发的由竞赛组织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由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用订书机于左上角装订,以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5年1月30日24时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项项目。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2.初审、缴费
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5年2月1日下午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指引,于2月2日中午12时前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并于2月2日下午17时后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艺术专项测试。
3.艺术专项测试
测试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光彪楼,详见准考证。
初试时间及安排:
2015年2月4 日(周三 ) |
上午8:30 |
声乐女生、竹笛、笙、话剧、大提琴、倍大提琴、长笛兼短笛 |
上午10:00 |
钢琴女生、古筝、中阮兼柳琴、双簧管、黑管、大管、竖琴 |
|
下午13:00 |
声乐男生、舞蹈、萨克斯、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 |
|
下午14:30 |
钢琴男生、圆号、中音号、打击乐、中提琴 |
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音乐考级证书或中学阶段两年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初试,考场备有钢琴、定音鼓、木琴、小军鼓,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015年2月 5日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进入复试(也可电话查询),通过初试的考生需于2月5日中午12时前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并于2月5日下午17时后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艺术专项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复试时间及安排:
2015年2月6 日(周五 ) |
上午8:30 |
长笛兼短笛、黑管、双簧管、大管、民乐、话剧、舞蹈 |
下午13:00 |
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竖琴、声乐、钢琴 |
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复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复试。
艺术专项初试、复试内容:
项目 |
初试(除话剧外均限5分钟内) |
复试(除视奏外均限5分钟内) |
|
小提琴、中提琴 |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音阶各一条,练习曲一首 |
乐曲(或奏鸣曲一乐章)、视奏乐谱一首 |
|
大提琴 |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 |
乐曲(或奏鸣曲一乐章)、视奏乐谱一首 |
|
倍大提琴 |
拇指把位以上音阶琶音一组、专业考级八级以上或与之程度相当的练习曲一首 |
乐曲一首(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古典奏鸣曲中慢、快两个乐章)、视奏乐谱一首 |
|
管乐(木管、铜管) |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连音、吐音),练习曲一首 |
乐曲、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乐章、视奏乐谱一首 |
|
打击乐 |
小军鼓中级程度以上的练习曲一首 |
定音鼓、爵士鼓、键盘等打击乐器中自选一至二项、视奏乐谱一首 |
|
民乐 |
含有技术性的乐曲或音阶练习曲一首、拉奏与吹奏乐器请准备五声、七声音阶一条(调性不限) |
乐曲一首(不能重复初试乐曲)、视奏乐谱一首 |
|
声乐 |
1.演唱歌曲一首,可带伴奏带。(请自带放音设备。)2.一升降以内五线谱视唱,单声部模唱。 |
1.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需清唱,另一首可带伴奏带。(请自带放音设备。)2.二声部模唱,考生模唱低声部。 |
|
舞蹈 |
舞蹈作品一个 |
按评委老师要求进行 |
|
话剧表演 |
话剧小品及朗诵作品各一个(限6分钟内) |
按评委老师要求进行 |
|
钢琴等键盘 |
1.清唱歌曲一首。2.视奏一首。3.练习曲一首(钢琴十级水平)。 |
1.演奏乐曲一首。2.一升降以内五线谱视唱,单声部模唱。 |
|
(所有钢琴等键盘考生,进校后均需参加合唱团) |
4.认定及公示
我校根据艺术团的实际需要,对复试考生按照分项目艺术专项测试总分排序,由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审核,决定合格考生认定名单。若某艺术专项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该项目本年度招生计划。我校预计于2015年3月发出复试结果通知。进入公示名单的合格考生,在签订《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认定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后,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所发布的有关通知。
五、相关政策
所有经我校公示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招生录取线的将依据高考成绩按志愿顺序录取,未达到我校招生录取线,但在优惠录取认定范围内,将根据其艺术单项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需择优调剂录取。高考体检等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 其他
本次艺术团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七、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艺术团电话:021-34208395
(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上海交通大学 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 艺术教育中心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