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6-28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上海市今年汛期将呈现“降水总量偏多,影响台风个数接近常年但强度偏强,高温日数略多,对流性天气强度偏强”的特点,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2019年我校的防汛防台工作,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交通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往年经验,编制我校2019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请各单位根据预案要求,及早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防汛防台工作扎实有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提高我校防汛防台和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确保我校及时、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交通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原则。防汛防台工作要把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1.4.2 夯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的防汛防台工作实行主管校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各部门防汛防台工作接受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徐汇、闵行和七宝校区的防汛防台工作由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直接管理。黄浦校区由医学院负责管理,长宁校区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就地、就近进行抢险,遇电力保障等专业事项由徐汇校区抢险队伍协助),张江科学园区(含李政道研究所)由基建处负责管理,海科院和中英低碳学院各自负责办学所在地的防汛防台工作。

    1.4.3 落实“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层次、全覆盖、无盲点的排查,充分发现和梳理各类安全隐患,要按照防汛检查“六不放过”的要求,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没有处理的不放过”,对本部门排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和隐患要认真记录在案,并开展相应的安全评估,明确整改内容、时间节点、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并对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不留隐患。

    1.4.4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防汛信息的畅通性。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要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各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全力投入防灾救险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如发生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事故,一经核实及时向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报告,防止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1.4.5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积极开展防汛防台避险自救教育和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重点做好防汛应急队伍演练和学生安全防范与避险逃生宣传教育。

 

2 组织体系

2.1防汛防台领导小组

    2.1.1学校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王伟明副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由安保委办公室、校园管理办公室、宣传部、学指委、资实处、基建处、保卫处、后保中心、教服集团、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学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防汛防台办公室)设在校园管理办公室。

防汛防台办公室电话:54743939,传真:62933736。

    2.1.2 主要职责

    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

    ②负责指导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开展防汛防台安全教育和预防准备工作。

    ③在上级防汛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有关学校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

④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直接指导或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2.1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办公室为本单位、本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的办事机构。学校对公有用房实行“学校所有、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即“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学院、部处及直属单位等楼宇的使用与管理方,是该楼宇防汛防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学院、部处及直属单位应成立以单位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保证值班人员、抢险人员等的落实到位;在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防汛防台工作应急处置预案,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本部门防汛防台工作,适时开展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

    2.2.2后保中心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队伍的组建与管理,并在汛期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

    汛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抢险总值班电话:54743160,闵行校区负责人杨海清:54742421、13818899803;徐汇校区负责人王洪武:62932377、17721102662;七宝校区负责人郁萍:13817796188。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密切关注市防汛指挥部、市教委和属地防汛指挥部门关于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动态信息,必要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3.2 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3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将救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内容,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

    ③工程准备:资实处、基建处、保卫处、后保中心要及早完成围墙、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等重点区域的加固和疏浚,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④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⑤防护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⑥预案、通讯准备: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主要责任人、值班电话、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工作通讯录,并报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

3.4主要防御工作

    3.4.1物资储备

    防汛防台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于后保中心,这些物资为全校防汛防台专用物资,后保中心应将物资的购置与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做好相应工作台账以便查验和添置。

    3.4.2排水防涝

    ①注重协调,确保“条块结合”的紧密型。后保中心负责校内排水管网与设施的规划改造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与属地防汛指挥部的沟通,听取属地防汛指挥部的相关指导意见,及时反映汛期学校险情信息,促使市政排水部门做好雨期管网预抽空、完善及优化市政关联泵站的运行方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②后保中心做好校内(徐汇、闵行和七宝校区)排水设施设备、排水管网和供电线路及供电设施的检查、维修,校区雨水管道、下水井的疏通清理,后勤用房屋面天沟和建筑周边散水明沟的清理,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和供电安全,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

    ③各楼宇使用及管理主体负责组织物业人员安排做好包括学校教学楼、学生公寓、学院楼群、办公楼宇、图书馆、体育场馆、食堂等单体建筑物屋顶明沟、墙边明沟及大楼红线范围内雨水管道及雨水进水口等的疏通与清理,并进行安全自查。各楼宇使用及管理主体负责组织物业人员要做好地下空间设施的防汛保障,防止雨水倒灌,确保排水泵正常使用,配备必要的备用排水泵、防水挡板、防水沙袋等物资,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组织排水、物质转移和人员疏散。资实处负责指导及督促。

    ④基建处负责在建工地区域(建筑红线或施工围墙内)的排水防涝工作,加强防汛施工管理,督促相关施工单位的防汛责任,严格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设置必要隔离设施。要针对汛情提高施工区域水电线路、配电设施检查频率,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⑤保卫处要做好徐汇地下车库排水设施及供电设施的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配备必要的备用排水泵、防水挡板、防水沙袋等物资;要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汛期有专人巡视;做好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确保师生员工的人生安全。还要做好汛期校区道路巡查工作,对积水路段和危险区域及时设置路障或警戒带。

    3.4.3防高空坠物

    ①各院系及二级单位根据各自管理和使用楼宇范围,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设施,对空调外机、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针对近期曾发生类似险情,且仍存在隐患的重点区域,应编制专项防范预案,确保安全度汛。资实处负责指导及督促楼宇管理和使用单位开展上述工作。

    ②后保中心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基建处、后保中心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做好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临时搭建设施的清理整治及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④宣传部负责校园户外广告牌的清理整治。

    3.4.4防雷工作

    ①保卫处做好校园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危险品仓库、锅炉房、变电所、室外运动场地、大草坪等重要场所的防雷检测工作。

    ②保卫处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3.4.5人员疏散

    ①资实处负责落实应急疏散人员的安置用房。

    闵行校区临时安置地点:霍英东体育中心。该馆建筑面积20169,设有饮水机一台,男女厕所各7间,9个出入口,共有座位约7500个,预计可容纳一万人左右。物业联系人:吴文艳(明华物业,电话13341806739)

    徐汇校区临时安置地点:徐汇体育馆。该馆建筑面积4142,设有饮水机一台、男女厕所各一间,预计可容纳700人左右。物业联系人:范伟东(紫泰物业,电话15000087281)。

    七宝校区临时安置地点:七宝体育馆,该馆建筑面积2,892.49,配有厕所、饮水机,可容纳500人左右。联系人:继续教育学院姚玉麟老师(电话13601740343)。

长宁校区临时安置地点:食堂,建筑面积1558,有厕所、饮水机,可容纳500人左右。联系人:继续教育学院沈育新老师(电话18621851331)。

    ②基建处、后保中心组织各自负责的临时简房内人员的撤离疏散工作,期间产生费用由被安置人员所在单位妥善解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根据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4.1.2进入汛期,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加强规范,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学校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4.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2.1 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市防汛办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防台办公室加强与上级防汛主管部门信息沟通,并根据情况向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上述第3.4款各责任单位检查各自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Ⅳ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②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③学校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加强巡查、对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扫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楼宇使用及管理主体检查加固建筑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物件,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基建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有关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 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市防汛办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学校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2)Ⅲ级响应行动

①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防台办公室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及时向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并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②协助属地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防汛防台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各防汛单位负责人上岗带班,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准备。

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③后保中心加强巡查、对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扫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基建处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等加强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提醒在校内从事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⑤保卫处加强道路巡查,危险路段注意警戒。

⑥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其他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市防汛办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各单位、各学校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属地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②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防汛指挥部信息畅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通报属地防汛防台部门。

汛防台办公室要确保及时向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并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防汛防台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汛情全时监测,做好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准备

②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③学指委、资实处、基建处、保卫处、后保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教服集团、各楼宇使用及管理主体等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宣传部要做好汛情的及时发布和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做好安全防范与避险宣传 。

④基建处督促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⑤校内工地临房、简屋等处人员由相关管理部门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⑥保卫处加强道路巡查,危险路段设置路障,加强警戒。

⑦橙色预警防护提示的其他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4 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学校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2)Ⅰ级响应行动

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管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学校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②各单位、各部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管领导进入指挥岗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应师生的咨询。

(3)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加强24小时值班,主管领导负责指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

②宣传部要做好汛情的及时发布和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做好安全防范与避险宣传。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注意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③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其他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①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心理疏导。

③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④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人员安置、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4应急结束

    4.4.1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上海中心气象台,市、区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市、区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学校转入常态管理。

    4.4.2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组织力量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台安全和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5.3调查与总结

    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4培训和演练

    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信息报送和处理

6.1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汛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统计分享。在事发后15分钟内报告校园管理办公室,由校园管理办公室视情上报学校安保委办和上级防汛部门;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续报。

6.2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6.2.1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6.2.2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7预案管理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上海交通大学校园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

7.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上海交通大学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接受上级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监督、指导。

    希望各单位(各校区)根据预案总体要求,制订好各自的防汛防台计划,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防汛防台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