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内(学)[2011] 96 号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作为学校创新育人的重要载体, 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思维、科技能力和学术精神, 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投身学术科技实践活动,营造校内“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创新、博学广识”的良好氛围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激励我校师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上勇创佳绩、为 校争光,并进一步发挥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在提升学生培养 质量上的突出成效和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促进作用,经 学校研究决定:从“985 工程”三期中设立专项,对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进行资助和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使学校资源合理调配、使用和监督,学校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挂靠上海交通大 学学术委员会,每年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大学生科技创 新竞赛分类资助评审会,确定竞赛类别和资助方案。委员会 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
二、资助对象
经委员会审核、通过,凡列入资助名单的大学生科技创 新竞赛,具备如下标准:
1、主办单位原则上为国际学术机构或组织,国家级学术机构,省部级国家机关及其专项委员会或上海市相关部门等;
2、竞赛类型为各类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型赛事(含人文社会学科);
3、竞赛成果能对国家、社会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或具备潜在的作用;
4、竞赛能体现交大的学术科研优势;
5、凡有下级对应选拔赛的,原则上优先考虑最高级赛事。
三、分类办法
委员会每年召集相关专家、教授、学者召开评审会,根 据竞赛的主办部门、参赛高校情况、竞赛声誉度及实际参赛 花费高低等参考因素,将竞赛评定为 A、B、C 三个类别,学校从“985 工程”三期中设立专款,进行分类资助。分类标准如下:
1、A 类:
(1)高水平国际级赛事或特别重大的国家级赛事,由国际权威机构或省部级国家机关主办;
(2)参赛高校为世界著名高校或具有相关专业的“985” 高校全部参赛;
(3)在国内外有很大影响力,竞赛具有很强的学术权威 性和业内认可度;
(4)竞赛需要较高的参赛费用做支持。
2、B 类:
(1)一般性国际赛事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家级赛事, 由国际学术组织、省部级国家机关的专项委员会主办;
(2)参赛高校有世界著名高校或 8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的“985”高校参赛;
(3)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竞赛具有较强的学术权威性 和业内认可度;
(4)竞赛需要一定的参赛费用做支持。
3、C 类:
(1)影响力一般的国家级赛事或市级赛事,由国家级学术团体、国内名牌高校、上海市相关部分等主办;
(2)5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的“985”高校参赛的国家级比赛或大多数上海高校参加的市级比赛;
(3)竞赛有相关培训和校内选拔赛;
(4)竞赛基本不需要过多的参赛费用。
四、资助方法
对各类科技创新竞赛的资助为必要资助,所在院系及相 关课题组原则上按照 1:1 进行配套资助。资助经费必须完全用于竞赛本身,不得用于竞赛之外的其他支出。委员会秘书 处参考竞赛分类结果、学科特点及竞赛成绩等实际情况确定 每年资助额度。资助额度主要参考如下标准:
1、竞赛类别:每年资助 A 类竞赛约为 10 项,用于资助竞赛的注册报名费、参考资料费、作品宣传费,并部分资助作品设计材料费及差旅费,每项竞赛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每年资助 B 类竞赛约为 20 项,用于资助竞赛的注册报名费、参考资料费,并部分资助作品设计材料费, 每项竞赛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 2 万元;每年资助 C 类竞赛约为 30 项,用于资助竞赛的注册报名费,每项竞赛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 0.5 万元。
2、学科特点:根据各学科的实际特点,参考各学科竞赛在实物制作、耗材准备、人工服务等方面的不同需求,酌情 增减资助额度。
3、资源配套:根据竞赛举办单位自筹资金和师资、场地、设备等资源配套情况,酌情增减资助额度。
五、资助流程
有关流程如下:
1、原则上,竞赛组织单位一般在每年 11 月前上报下一年度参赛计划(含经费预算)至委员会秘书处;
2、委员会秘书处根据该竞赛评定类别、举办地点等对该竞赛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预批资助金额的 60%左右;
3、初审通过后,竞赛组织单位组织参加该项赛事;
4、赛事结束后,委员会秘书处根据竞赛成绩、竞赛实际花费情况等内容对竞赛进行审核,确定该竞赛当年资助总金 额并拨付余款;
5、竞赛组织单位按委员会确定的资助金额按报销流程 进行报销。
六、附则
1、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做相应修改和调整。
2、本办法自 2011 年 9 月 8 日起实行,由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