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8号)要求,为发挥我校退休教师教学科研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支援西部高校的建设和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条件
学校退休教师,年龄一般在70岁及以下(身体条件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二、岗位职责
1.总体要求。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在线教育、微信辅导、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高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
2.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传帮带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术讲座、教研活动。
3.短期和远程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根据受援高校需求,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将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纳入援派工作体系,统筹考虑,统一部署。
成立上海交通大学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老龄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分管地方合作工作校领导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地方合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计划处、后勤保障中心(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退休人员事务中心,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协调、推进和落实
(二)组织实施
1.党政办公室(地方合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对口支援相关政策;
2.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审核银龄教师的申请资格、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落实学校配套待遇;退休人员事务中心负责与受援高校的联系对接、信息发布、银龄教师选派、关心慰问、事迹宣传等工作。

3.教务处、研究生院为银龄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4.财务计划处负责银龄计划工作经费的核算、落实;

5.后勤保障中心(校医院)负责在必要时提供医学判断、定期配药所需的帮助。

二级单位动员退休教职工参加银龄计划,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向学校推荐。

(三)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援派期间,人事关系及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除享受教育部、受援高校相关待遇保障外,学校提供以下配套支持:
1.为长期银龄教师提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8万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万元/年的补助;为短期银龄教师提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000元/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400元/月的补助;为通过在线教育、微信辅导、同步课堂等柔性方式支教的教师提供50元/课时的补助。补助一般在聘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2.组织银龄教师及其随行配偶进行派出前体检,并承担体检费用。为符合条件的银龄教师及其随行配偶购买补充商业保险。
(四)其他保障
加强关心慰问,将银龄教师纳入送清凉、送温暖慰问对象。退休人员事务中心、银龄教师所在二级单位、学校在当地的地方研究院和受援高校共同关心银龄教师,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对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开药的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便利。
四、工作程序

  1.发布信息。退休人员事务中心汇总受援高校需求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通知。各二级单位动员退休教师报名参加银龄计划。

2.个人申请。退休教师根据受援高校的需求和条件,按照“身体许可、家人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至二级单位报名。

3.资格审核。二级单位对申请人员初步审核并进行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4.人员遴选。进行校内遴选,选出者由退休人员事务中心向受援高校推荐。受援高校与被推荐人选对接沟通,确定意向。

5.公示公布。在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

6.签订协议。学校、受援高校、援派退休教师签订三方协议。

7.上岗任教。银龄教师根据开学时间或约定支援时间赴受援高校开展工作。  
五、其他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