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22-11-22

(1)单位取得科技成果的数量总体情况。

专利总数量( 个) :28055

授权专利数( 个) :15020

有效专利数( 个) :9000

当年新增专利数( 个) :1463

当年新增软件著作权数( 个) :369

当年发表论文数( 个) :16032

当年获得奖励个数( 个):15

获得奖励情况:2021年度,我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社会力量奖共计15项,其中一等奖7项:核能行业协会科技奖一等奖2项,机械工业科技奖一等奖1项,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1项,电子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有色金属工业科技奖一等奖1项,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房静远教授获谈家桢临床医学奖;丁文江院士入选上海“最美科技工作者”;刘晓晶教授获核能协会青年优秀创新人物。

 

(2) 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成效和工作经验。

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建设情况:为健全制度体系,形成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和流程,2021年3月,我校制定出台了“1+5+20”成果转化制度体系。覆盖成果转化组织、管理、奖励、过程、保障全过程,为成果转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具体举措如下: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优化全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成员结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特邀代表参与其中,提高领导小组决策效率。二是设立专项业务费完善使用规则。设置成果转化专项业务费,按预算制管理,使用范围包括委托专业机构服务、项目评审、知识产权运营、技转队伍建设等,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建立一门式成果转化服务系统。成果转化实现全流程在线管理,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四是完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机制。作价投资的科技成果,设置校方股权(份)最低比例(10%)、合作方最低出资额(货币1000万)及首次实缴额(货币500万),鼓励完成人以货币资本出资,规范了学校成果作价投资的条件。五是结合赋权优化完成人实施方式转化路径。在完成人支付科技成果成本后,可直接将科技成果转让给完成人,其余费用可以7年内付清,后续衍生成果可在创业企业重大融资时按企业估值1%与学校签订转让协议,实现了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与使用权长期赋予的有机统一。六是调整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优化收益分配比例,学校收益部分(不高于25%)可以奖励给做出贡献的地方研究院等技转平台,为科技成果完成人、技转平台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奖励激励。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我校从机构专业化和协同运作方面着手,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服务、评审、审批、决策等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和服务流程机制,优质高效地服务于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是通过完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成果转化流程,形成权责清晰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架构。二是在管理架构设计上,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特邀代表,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协调全校科技成果管理和转化工作,打通了校内成果管理、成果转化、国资监管、人事管理、法律审核、财务处置等的机制壁垒,实现了科研、财务、国资、法务等相关转化机构的制度协同。三是设计并运行“交我转”科技成果转化一门式服务系统,由各部门按照清晰的流程进行审批。在责任分工上,构建了以成果转化为核心的三段式决策链:①在成果转化管理环节,通过大科研平台数据采用成果与项目关联方法,实现成果来源判断,为纵向成果与横向成果相互印证提供数据支撑,由知识产权办公室判断成果的项目来源、形成成本、潜在风险等;②在成果转化决策环节,由成果转化管理部门对转化方案(含商业计划书、成果转化合同等)进行决策;对于创业类项目,会同国资、法务、会计师、行业领域专家、投资机构专家等对项目合规性、商业模式、产业化前景进行评审并提出合理建议;③在监管保障环节,加强国资、法务、人事的联合审核,保障转化成果国资可控性、法律合规性、人事管理规范性。体制机制和组织机构方面的完善,使科技成果转化决策迅速、执行得力、控制有效、监管明确、协作得当,有效推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审批流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一门式服务系统,实现资料提交、专家预审、职能部门立项前审批及立项后管理的在线服务,简化成果转化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审批流程一般为:项目负责人发起申请,成果评估,项目评审,所属单位、职能部门及校领导进行行政审批。项目经审批完毕后签署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并进入立项过程管理。

 

奖励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通过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的现金或股权(份)奖励、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所有权及长期使用权奖励,按照转化方式的不同进行奖励分配:一是学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现金收益,学校、所属单位、科技成果完成人之间的分配比例为 15%:15%:70%;二是学校职务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赋予所有权的激励,按照转化过程中取得是现金还是股权(份)奖励,进而采用不同的收益分配比例;三是采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股权(份)激励,学校、所属单位、科技成果完成人之间的分配比例为20%: 20%:60%。

 

尽职调查程序: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决策程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决策的合规性,我校建立了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对教师创业企业开展尽职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规范。完善了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的界定,填补高校支持学校成果转化企业重大融资、上市的证明决策机制空白,保障教师创业的合规性,解除教师创业团队的后顾之忧。尽职调查范围包括:利用学校知识权利情况、利用学校资源申请政府资助或横向合作、企业知识产权完成人与学校的关系、学校人员兼职情况,企业利用学生、实验室、校名以及经第三方机构认为应当调查的其他内容。

 

考核评价体系:为规范成果转化运营人员职称评定制度,促进运营队伍建设,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提升成果转化服务的质量,我校建立以成果转化服务能力为主导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和专业服务人员的评价体系。通过梳理高等教育领域各类指标导向型评估活动,联合学校大科研组织体系和人力资源部门,在人才评价、项目评估、机构评价中,探索建立将从事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列入高校相关职称系列的具体操作规范;探索完善突出经济社会贡献、同行评价、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法律规范、国家安全等导向的评价机制。修订了《上海交通大学成果转化及推广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出台《上海交通大学技术转移转化运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其他情况:学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学校采用成本核算、专家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价值评估,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价格的参考。根据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等各类成本核算科技成果价值。组织专家进行科技成果价值评估。邀请参加评议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其中同行专家不低于 3 人,从事知识产权、法律、财税、国资等工作的技术转移专家不低于 2 人。在专家评估过程中,可以参考第三方知识产权价值软件等作为评估依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价值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由国资办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遴选、考核、审查管理规则,供科技成果完成人选择。

 

项目运作流程: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方位设计、全过程管理、全链条服务”的“三全” 管理服务保障体系。形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成果转化运营管理,国资、法务、人事、财务全方位配套保障。强化校内外各类技转机构在孵化培育、产学研合作、作价投资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撑功能,形成协调一致的分工协同局面和完整的全链条服务生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一门式服务系统,提高转移转化审批效率,缩短教职工办事时间。采用项目评审制,通过事前专家评审方式,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奖酬分配、国资备案、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等审核机制。强化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在孵化培育、产学研合作、作价投资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撑功能,形成协调一致的分工协同局面和完整的全链条服务生态。

 

(3) 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队伍情况。

技术转移机构发挥的作用:【重要】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133号)的要求,我校建立以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为主体、内外资源有机结合的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产研院为行政资源调配中心,负责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运行管理。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上海交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转移和扩散,上海交大科技园有限公司负责师生创业企业培育孵化。同时,学校依托临港智能制造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深圳研究院、四川研究院等20余个专业研究院和地方研究院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单位内部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一是,为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形成体系化培养技术转移人才的模式,培养一批高水平复合型、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我校积极探索开设技术转移专硕项目,增设非全日制技术转移专业学位点。培养兼具科技创新能力和金融市场能力的复合型、国际化科技成果转化领军人才,通过模块化和实践导向的培养,使学生具备金融助力科技成果市场化的全流程能力。采用多样性学位论文评价,形式包括科技金融结合实践问题的调研报告、科技创新产品或行业分析报告、科技创新成果孵化或产业化方案设计三种类型。2021级录取研究生61名(MBA技术转移方向)。二是,为培养一批熟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转化模式、业务流程,并具备政策法规运营、前沿技术判断、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能力的技转专员,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员队伍体系。并制定出台《上海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专员管理细则》,明确技转专员的准入、考核、评价机制。从校内职能部门、院系、直属单位以及企业中选拔认定技转专员,并提供专业培训;建立成果转化专员“首问制”,安排专人为解决高校老师成果转化中流程政策复杂难以推进的问题,服务于提升成果转化成功率和效率。同时学校成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隶属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在行政机构的框架内探索技转专员的服务绩效激励机制,允许技转专员享受成果转化绩效,给予技转专员报酬奖励。已建立了首批12名的技转专员,首批专员为学校成果转化做出了重要贡献,逐步得到教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