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水平技术转移人才的需求,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设技术转移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复合型、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学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满足毕业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技术转移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技术转移专业学位证书。招考方式有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两种。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一、报考条件
1、全国统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在相关行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且在相关行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在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在相关行业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根据报考条件自主选择“全国统考”或者“单独考试”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是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P图、美颜、AI变脸等技术处理,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三、考试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组织。
2.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技术转移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考试方式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1258S1 技术转移 |
全国统考 |
01不分研究方向 |
非全日制 |
85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
单独考试 |
02不分研究方向(单独考试招生)。 |
非全日制 |
15 |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89单独考试英语③387技术转移基础(单考)④893技术转移综合能力(单考) |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参加统考的技术转移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不合格)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要报名参加考试。
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进行初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报考技术转移硕士的考生不能调剂其它项目,报考其它专业/项目考生也不得申请调剂进入技术转移硕士项目。
八、学费
技术转移硕士项目学费标准为37.8万元/期/生,具体请查阅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gk.sjtu.edu.cn,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九、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https://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2.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银科技金融学院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B304室
电话:021-52307216,62932883
网址:https://itf.sjtu.edu.cn
email:itf@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