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24-11-04

1、单位取得科技成果的数量总体情况。

专利总数量(个):37234

授权专利数(个):21041

有效专利数(个):12059

当年新增专利数(个):1726

当年新增软件著作权数(个):447

当年发表论文数(个):11044

当年获得奖励个数(个):64

获得奖励情况:2023年度,我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3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 27 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项,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1项。我校获得教育部科技奖25项,其中一等奖11项。获得全国性行业协会奖56项,其中一等奖20项;获得重要行业协会一等奖10项,腾讯科学探索奖3项,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项。医学院6个项目荣获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实验证实超导态分段费米面”科研成果入选“中国科学十大进展”景益鹏院士荣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首个深海中微子望远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陈竺院士、丁文江院士、叶军教授颁发首届“睿远科技大奖”,“四人深海科考团队”勇探南太平洋万米“深渊”。我校教授作为第一发明人荣获中国专利金奖1项、优秀奖4项,同时,实现以上海交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获得金奖的突破,林忠钦院士被授予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2、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成效和工作经验。

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建设情况:23年7月出台《上海交通大学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实施细则》,解除了科技成果转化国资管理中的“细绳子”:转化前科技成果按照形态管理,不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清单;对转化中的科技成果进行成本核算,按照科技成果取得时及维持中发生的注册费、申请费、维护费等费用确认其账面价值,由科研、国资、财计、法务等部门高效协同联合审核;转化后构建和优化国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学校权益并助推企业快速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在管理架构设计上,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特邀代表,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协调全校科技成果管理和转化工作,打通了校内成果管理、成果转化、国资监管、人事管理、法律审核、财务处置等的机制壁垒,实现了科研、财务、国资、法务等校内转化相关单位的制度协同。

审批流程:学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一门式服务系统,实现资料提交、专家预审、职能部门立项前审批及立项后管理的在线服务。按照“守底线、讲规则、有程序”原则,建立对过往利用学校科技成果自主创办企业进行合规性整改的审批流程。出台《科研人员创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审核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须进行合规整改情形;确定科研人员创业企业和学校之间“关联性”的认定标准;根据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价值追溯评估方法,形成未经同意占有或使用学校科技成果“原值”的认定程序。

奖励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通过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对科技成果完成人进行现金或股权(份)奖励;首创“完成人实施”模式,形成“支付科技成果的成本+成果转让+委托评估+成果出资”的处理模式,将成果所有权赋予教师团队,学校不再直接持股、其权益可递延至创业成功后支付。学校按照转化方式的不同进行奖励分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现金收益,学校、所属单位、科技成果完成人之间的分配比例为15%:15%:70%;采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股权(份)激励,学校、所属单位、科技成果完成人之间的分配比例为20%:20%:60%。

尽职调查程序: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决策程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决策的合规性,我校建立了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对教师创业企业开展尽职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规范。完善了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的界定,填补高校支持学校成果转化企业重大融资、上市的证明决策机制空白,保障教师创业的合规性,解除教师创业团队的后顾之忧。尽职调查范围包括:利用学校知识权利情况、利用学校资源申请政府资助或横向合作、企业知识产权完成人与学校的关系、学校人员兼职情况,企业财务情况,企业利用学生、实验室、校名以及经第三方机构认为应当调查的其他内容。

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技术转移人才评价体系和机制,完善成果转化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在科研系列中设置成果转化及推广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形成了以“突出经济社会贡献+代表性成果评价”的技转科技人员职称评定体系;在工程系列中增设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和专业服务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形成以成果转化服务能力为主导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和专业服务人员的评价体系。

其他情况:建立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制度,23年出台《关于教职工成果转化兼职审核的操作指引(发布稿)》,规范校外兼职兼薪管理,对教职工开办成果转化创业企业数量和兼职数量进行明确规定,保证正常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秩序,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项目运作流程:在校内成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校内外混编的科技成果转化专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技转专员全程参与学校发明披露、价值评估、专利申请与维护、技术推广、对接谈判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全过程,真正实现“老师少跑路、信息多流转、专员勤上门”。目前,技转专员累计服务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约400项。

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建设情况: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交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说明学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实施转化情况以及相关收入分配情况。

3、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队伍情况。

技术转移机构发挥的作用:【重要】学校建立以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主体的、内外资源有机结合的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主要是以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为行政资源调配中心,负责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运行管理。学校持股平台负责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以及技术转移和扩散。同时,学校依托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四川研究院、云南(大理)研究院、内蒙古研究院等20余个地方研究院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单位内部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学校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试点任务要求,2021年3月出台《上海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专员管理细则(试行)》,2022年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专员管理细则》,明确技转专员的准入、考核、激励机制,先后已完成二批17名技术转移专员考核选拔,建立按照转化绩效发放酬金的转化服务人员奖酬机制。

其他成效和经验:学校紧抓赋权改革试点的重要机遇,深度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三年间直接赋权教师科技成果356项,合同金额3.17亿元;先转让后奖励教师所涉科技成果296个,金额6.02亿元;创新衍生成果赋权路径,赋予衍生成果金额超8亿元;通过赋权创办科技型企业7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