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9

       2014-2015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有关要求,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我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执行情况,由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交大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sjtu.edu.cn)下载。如果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上海交大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21-34204169。

一、 概述

       2014-2015学年度,上海交大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及上海交大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办法》精神与规定,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细化公开事项,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积极推进《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 深入贯彻《办法》精神,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是规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规章,也是统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随着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我校以《办法》为依据,以《清单》为具体指导,不断地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组织校内相关部处单位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理清工作内涵和边界,明确清单各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督办人员,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权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监督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 调整信息公开栏目,深入挖掘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根据《办法》、《清单》和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我校一贯重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在参加上海市教委组织的上海高校信息公开网站评议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民主意见,改进架构、丰富栏目并补充信息,如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设置于首页显著位置,加强社会监督,增加规范性文件栏目与开设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等,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为了更好的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现阶段正积极推进网站自身的改版升级。

       3. 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加强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提升。我校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伊始,即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岗,随着该项工作的推进,我校不断的提高对该岗位的工作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专人专岗;同时,由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以理论性和技术性为基础,为了加强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本学年度我校开展了如下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与工作研究,包括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办主任集中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相关政策和理论、加强跨部门之间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委派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个人素质。

       4.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途径。自2002年起,我校就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和推进校务政务公开工作,在校园网上开设了校务政务公开专栏、饮水思源BBS校务政务版与校长信箱,新媒体时代,更是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手段,建立了多渠道、多资源统合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多渠道、多途径获取公众对我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即在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解释和澄清。今后我们将加强既有资源的整合,将其纳入到信息公开平台之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深水区”。

       5. 夯实平台既有基础,推进平台升级换代。高度重视《清单》的对照和落实,以此为抓手提升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深入研究《清单》所列公开事项,调研兄弟高校成功工作经验,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推进《清单》公开事项的落实,积极推进网站整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信息概况。本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清单》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信息增加为15大类,全部涵盖了《清单》的要求,目前我校信息主动公开一级栏目涉及学校基本情况、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高校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信息、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监督工作、后勤保障与学校规范性文件。2014-2015学年,我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的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位列前五名的信息是:招生管理、物资采购、教学科研、人事管理及基建工程。并在信息公开将学校新闻网主页整合到新闻发布栏目,丰富了我校信息公开形式。截止目前,上海交大报已经刊发至1509期,学校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主页新闻网活跃指数极高,在各高校稳居前列;学校官方微信粉丝数突破85000人,学校新浪官方微博粉丝数量已经突破33万人,通过新浪、腾讯微博发布消息各万余条。针对信息公开工作而言,2014-2015学年度,我校召开涉及重大活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术论坛等领域重要新闻发布会共计86场,学校官方微信发布重要公开信息972条;学校官方微博公开信息达到3936条;校报校刊刊发41期。

       2.认真研究学习并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此作为公开的重要依据,按照《清单》要求,细化和规范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结合我校正在推进的信息公开网站升级改版,严格按照《清单》条目和具体要求,学校对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事项,逐项进行细致全面地梳理,并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本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具体公开情况,逐项说明的详细内容及相关链接详见附表。

       3. 重点公开我校的各类招生信息。本学年度我校按照《办法》的要求,并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对我校的各类招生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对招生章程及相关政策及时公开,学校基本办学情况、招生计划、咨询方式等均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同时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夏令营、校园开放日、学校宣讲、新闻发布会对各项招生政策对社会予以公开,并且详细公布了我校各个专业具体情况、分省市分专业的计划总数、各省招生组行程及联系方式、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插班生人选名单、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微博、招生监督渠道,获得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认定资格的信息公开,具体到考生姓名、毕业中学、测试项目、测试结果、合格标准、优惠分值等关键内容均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和公示;确保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公正公开,监督渠道通畅。

       4. 高度重视我校财务相关信息的公开。财务信息是高校信息公开中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了事业单位收费依据与标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与预决算等关键信息。目前我校对2014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学校经费来源与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进行了公开,具体包括本学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与推进该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通过各种格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3件,依法公开3件。2014-2015学年度,我校未发生有关学校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积极参加上海市教委组织的上海高校信息公开网站评议工作,同时,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发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本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我校主要通过电话咨询、网上留言与在线互动等途径与公众增强互动,具体统计数据如下:

       1. 接待咨询和处理学校信息公开热线、邮箱情况。2014-2015学年,我校开通信息公开电话热线:34204169,每天电话答复咨询10余人次,信息公开办公室开门办公,接受师生、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当面咨询,以人为本,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一律当场予以答复,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属于公开范围的,发放《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受理通知书》并在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的时限内予以办结。

       2. 网上留言和答复情况。2014-2015学年,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线后,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处理各类网民咨询,开展便民服务。

       3. 在线互动情况。在线互动情况活跃,回应并转发近百条群众关切的重点信息、新闻、公告。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本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我校认识到全体师生对《办法》的认识和理解水平仍需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需完善,专业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信息公开工作点多、面广、形式众多、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时效性高,重点突破能取得短期效果,但工作本身要求常抓不懈,而当下学校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改版升级都是当下需要破解的问题。

       在新学年,我校将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法》为主线,深入落实《清单》内容,严格按照《清单》要求设置各公开栏目,兼顾上海市教委部属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加强顶层设计,各机关部处协同推进,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法治宣传、制度建设、机制设计与多渠道多途径的相关制度融合。

       1. 依法治校促发展,阳光信息谋和谐。信息公开工作是高校的法定义务,但同时也是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的有效途径。信息公开工作是依法治校的强有力的抓手和重要方略,依法治校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和重要依托,两者互为促进,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整合资源,统一思想。广大干部群众、师生员工越是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不仅仅是自身工作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开展工作的有效途径,信息公开工作就越是能获得理解、支持,越能顺利开展。

       2. 加强规范性建设,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依法治校的前提是学校各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完备,我校既注重本身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规范性建设,也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与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加强信息产生的过程管理,依法将文件清理的相关信息、决策信息和结果信息进行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加强高校自身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章立制,也通过规范性文件指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3. 讲求实事求是,不断与时俱进。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共性的问题已经在既往的工作之中不断解决,工作的深入开展离不开对矛盾特殊性的详尽分析,高校信息公开作为国家信息公开工作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摸索工作规律,掌握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效率,注重工作实效。同时,随着工作的推进以及社会具体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我们又必须时刻敏锐的察觉工作情况的变化,积极的把握任何推进该项工作的机会,适时推进工作的创新与变革,才能不断的取得该项工作的不断进步。

       4. 注重民意民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各种制度的功能可能有所差异,但是其出发点都立足于化解矛盾,创建和谐。我校将继续保持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同时注意既有渠道的有效整合,优缺互补,做到多渠道、多形式的殊途同归,更好的为信息公开工作服务。

       5. 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二级单位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二级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注重实效性、时效性,统一思想,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法治校是我校一贯秉承的治校理念,在该理念的指导下,上海交大始终认为信息公开工作既是高校履行自身的法律义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现实需要。因此,我校始终自觉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效率型机关工作相结合,与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相结合,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工作相结合,更好的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当下,我校更是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一门式服务”建设的首批试点项目之中,以此为契机,势必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再接再厉,也希望得到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推动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和提升。

 

上海交通大学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