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本报告由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交大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sjtu.edu.cn)下载。如果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上海交大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21-34206567。

 

一、 概述

       2012-2013学年是《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三年,上海交大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及上海交大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办法》为中心,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着力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及制度规范建设,精心搭建我校信息公开网站,全面提升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以贯彻落实《办法》为主线。《办法》是第一部规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规章,对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要求、监督和保障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办法》是统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校全部信息公开工作都以贯彻落实《办法》为主线,着力进行了包括网站建设、制度构建与校内宣传培训等工作。

       2、以加强业务学习为根本。为继续贯彻落实《办法》的精神和规定,我校自2012年9月份起,多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与工作研究,包括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办主任集中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相关政策和理论;积极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的上海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测评会,听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于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于2012年10月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办挂职锻炼,专门进行业务学习和知识积累,通过一年的学习,为以后的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以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为第一平台。根据《办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应当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校一贯重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本学年度重点参加了市教委2013年5月组织的上海高校信息公开网站评议工作,我校对照上海市教委的各项指标体系,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全面调整并提高了自2010年建立的信息公开体系,重点梳理了便民服务与交流互动两个板块,增加了便民性与互动性。通过以上认真的准备,在本次评议工作中,我校在上海高校中名列前茅,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4、以其他渠道、其他途径的信息公开工作为补充。自2002年起,我校就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和推进校务政务公开工作,在校园网上开设了校务政务公开专栏、BBS校务政务版与校长信箱等。在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以后,我校过去开设的BBS校务政务版、校长信箱等网上互动途径仍在继续使用,我校注意将其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对于从其他方式获知的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凡是内容上涉及到信息公开工作的,将在信息公开网上将相关信息公开。今后我们将不断的总结个案共性,探其根本,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将过去的有益探索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

 

二、 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概况。本学年度,我校将主动公开信息增加为13大类,其中一级栏目涉及学校概况、制度规范、整体工作、学生培养、教学科研、帮困助学、师资队伍、收费管理、资产、财务和采购、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教师人事与其他事项等内容。2012-2013学年,我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及新闻图片5000余条,其中位列前五名的信息是:招生管理、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及物资采购。截止2013年8月,信息公开网站专栏访问量已逾12万余次,日均点击率300余人次;2012-2013学年,我校共刊发学校《工作简报》及《情况通报》60余期,公开各类学校工作动态300余条;我校就学校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宣传研讨会100余场,发布新闻通稿300余篇,接受记者采访活动80余次;通过新浪、腾讯微博发布消息5018条,粉丝数超过22万人次;通过微信发布各类消息658条。

       2、重点公开我校的各类招生信息。本学年度我校按照《办法》的要求,并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对我校的各类招生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我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了《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与《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等招生文件,并且详细公布了我校各个专业具体情况、分省市分专业的计划总数、各省招生组行程及联系方式、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插班生人选名单、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微博、招生监督渠道。

       3、重点公开我校财务信息。财务信息是高校信息公开中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对2012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学校经费来源与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进行了公开,具体包括本学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与推进该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我校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通过各种格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依法公开2件。

       2012-2013学年,我校未发生有关学校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发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本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我校主要通过电话咨询、网上留言与在线互动等途径与公众增强互动,具体统计数据如下:

       1、接待咨询和处理学校信息公开邮箱情况。2012-2013学年,我校共接待500余人次电话及当面咨询,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口头或书面意见800余条,口头或邮件答复300余条。

        2、网上留言和答复情况。2012-201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线后,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处理各类网民咨询60条,处理网民邮件30余封。

        3、在线互动情况。我校共收集公众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300余条,转发新闻报道50余篇。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本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我校认识到全体师生对《办法》的认识和理解水平仍需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需完善,专业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在新学年里,我校将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法》为主线,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机制设计与多渠道多途径的相关制度融合。

       1、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不断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干部群众、师生员工越是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不仅是法定义务,同时也是自身发展需要,信息公开工作就越能获得理解、支持和顺利开展;

       2、信息公开工作必须依法进行,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中,我校将着力厘清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之间的关系。信息的公开和保密是矛盾统一体,唯有依据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确定究竟是公开还是保密,才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会出现偏差,我校将会在这一方面的制度建设上继续探索,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3、信息公开工作必须与学校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对矛盾特殊性的详尽分析,高校信息公开作为国家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部分具有特殊性,而我们又注意到我校特点,所以我校将继续推进制度设计与学校具体情况的有效结合,才能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增加可操作性;

         4、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注意与各种其他民意协调制度相互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建和谐社会。各种制度的功能可能有所差异,但是其出发点都立足于化解矛盾,创建和谐。我校将继续保持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同时注意既有渠道的有效整合,优缺互补,做到多渠道、多形式的殊途同归,更好的为信息公开工作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法治谋发展,以阳光促和谐”是我校一贯秉承的发展理念,在该理念的指导下,我校认为信息公开工作既是法规、规章规定的高等学校的法律义务,也是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自身需要。因此,我校始终自觉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效率型机关的工作相结合,与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相结合,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工作相结合,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精益求精,更好地推动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