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7-11-21

沪交内(资)〔2010〕25号  

一、总体原则

1、加强职能部门对学校房产资源的统筹管理。  

2、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格局保持不变。  

3、学校下拨学生宿舍物业管理经费的额度和渠道不变。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

1、资产管理处  

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调配计划和规划;  

(2)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制定;  

(3)负责学生宿舍调配计划落实情况和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情况的监督;  

(4)负责与财务处会商学生宿舍物业管理费用年度预算的基础工作;  

(5)负责学生宿舍大修申报;  

(6)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信息化建设;  

(7)承担调配计划外学生宿舍安排协调工作。  

2、学生处  

委派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闵行校区学生宿舍的物业管理,包括学生宿舍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或维修协调工作;  

 (2)根据年度学生宿舍调配计划,具体安排学生入住;  

(3)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日常学生宿舍零星变动的具体安排,及时更新学生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入住信息;  

(4)提出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年度预算;  

(5)根据使用情况结合使用需求,提出学生宿舍修缮报告;  

(6)编制学生宿舍季度报表,报资产管理处;  

(7)闵行校区学生宿舍区内阶段性工作的组织实施(迎新、跨校区搬迁、军训临时住宿、大型活动住宿、毕业等);
 (8)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特种设备日常管理、防汛防台等工作。  

3、后勤集团  

后勤集团委派后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以下工作:  

(1)徐汇校区学生宿舍的物业管理,包括学生宿舍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或维修协调工作;  

 (2)根据年度学生宿舍调配计划,具体安排学生入住;  

(3)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日常学生宿舍零星变动的具体安排,及时更新学生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入住信息;  

(4)提出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年度预算;  

(5)根据使用情况结合使用需求,提出学生宿舍修缮报告;  

(6)编制学生宿舍季度报表,报资产管理处;  

(7)徐汇校区学生宿舍区内阶段性工作的组织实施(迎新、跨校区搬迁、大型活动住宿、毕业等);
 (8)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特种设备日常管理、防汛防台等工作。  

4、财务处  

(1)与资产管理处会商并审核学生宿舍物业管理费用的年度财务预算,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2)每年4月和10月向资产管理处提供学生住宿费收缴清单。  

5、教务处  

(1)根据学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结合招生计划在每年4月底前向资产管理处提出当年秋季学生宿舍需求;  

(2)与资产管理处会商本科生宿舍调配计划;  

(3)配合具体管理部门做好本科生的入住工作,及时向资产管理处和具体管理部门提供入住本科生的必要信息。  

6、研究生院  

(1)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在每年5月底前向资产管理处提出当年秋季和来年春季研究生宿舍需求;  

(2)与资产管理处会商研究生宿舍调配计划,拟定当年秋季和来年春季研究生招生计划,并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3)配合具体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入住工作,及时向资产管理处和具体管理部门提供入住研究生的必要信息。  

7、各院系  

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调配、日常管理工作和毕业学生的宿舍清退。  

三、进度安排

今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宿舍调配仍按现有管理模式进行,9月份完成学生宿管办的组建,10月份学生宿管办正式投入运行。2011年起,学生宿舍调配计划和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审核按新体制运行。  

四、其他

1、学生宿舍中生活指导教师的宿舍和办公室继续保留;  

2、本细则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正式施行;  

3、本细则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