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住宿管理相关条例
发布时间:2017-11-21

(一)留学生宿舍住宿、付房费及退房费的手续办理
       学生在学校住宿,需要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签订住宿合约,凭护照或居留证填写住宿登记表,并办理房间钥匙押金( RMB100 元)手续。
学生入住时请核对室内物品,并在物品清单上签字,请妥善使用。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物品损坏和遗失,应照价赔偿。结业或毕业离校时,应将清单上的物品如数交还给宿舍管理人员。
       所有学生宿舍的房间由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统一调配,学生不能随意更换房间,如需更换,应先到学生事务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学院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更换。
       住双人房间的,如在居住期间因其他原因造成一人居住,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住房,请学生予以理解和配合。如不配合,住宿费按单人间标准付费。
       学生住宿的期限最短为 90 天,到学期结束后的一周为止。下一学期如需继续学习和住宿的学生,应在每学期第 16 周时支付下一学期的学费,并凭学费收据预定暑、寒假和下一学期的住宿。
       宿舍的房费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如住宿不超过 30 天,按照短期计算。凡逾期付住宿费的,需增加 5% 滞纳金,每个月付房费的时间以开学时的通知为准。学院将在适当时候取消按月付房费的办法。
       凡在学校住宿舍者,房费按学期支付,中途退房,房费均不退还。按月支付房费的一律按短期生的标准。
       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房间的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若钥匙丢失,应尽快到住宿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 50-100 元换锁费。任何留学生不得私配钥匙。

(二)留学生宿舍住宿规定
1.留学生住房以登记的姓名和核对人数为准。不准私自留客住宿(包括本校留学生)和转让床位。
2.为确保住宿安全,不得借用他人房间钥匙,或者将本人房间钥匙借给他人使用;外出时,应关好窗户、锁好房门。
3.不准携带禽畜、各类宠物和其它有碍卫生的物品及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大楼,楼内不得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楼内斗殴、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张贴、传播淫秽录音、录像及 VCD 、 DVD 等。
5.不准在楼内酗酒、喧闹或播放高音音响。不准在楼内公共场所(除健身房外)开展体育活动。
6.为保证住宿环境的整洁、舒适,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果皮、烟头、瓜皮。不向窗外抛掷废弃物品。
7.为保证安全,离房时,切断所有电源。房间内禁止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8.严禁在房内使用微波炉(南样楼除外)、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在房内擅自拉(接)电线或安装电器设备。如有违反,将酌情罚款,并没收这些电器。
9.爱护配备物品和公共设备,损坏必须赔偿。
10.学生在房间内使用自备电冰箱,每台每月须交付电费 30 元。
11.桃李苑一、二楼的标准房间在每年的 6 - 8 月期间由学院项目班征用。需同每年春季班住一、二楼的学生签署换房协议,请予以配合。
12.如有违反上述各条,将按学院规定,给予处理。

(三)校外住宿规定及注意事项
1. 原先在学院宿舍住宿的学生,如想到校外住宿,请事先办理:
1) 与房东签定《租房合同》;
2) 凭《租房合同》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办理《校外住宿登记表》;
3) 到租房所在地的警署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4) 凭当地派出所的《住宿登记》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居留证”地址更改手续,填写《地址更改表》;
5) 凭《地址更改表》到上海市公安局签证中心办理地址更改。
2 .如以后再次更改住宿地址,需将更改情况及时告知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校外住宿留学生日常生活注意事项
1.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不法侵害;
2.注意使用煤气的安全。如使用煤气热水器,必须是强排风式的热水器,且安装在浴室外;使用热水器时,必须适当打开浴室的窗户;
3.注意电器安全,不违章用电。不使用“热得快”等违规电器;
4.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5.保持与学院的联系。如更改住址,要及时通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