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21
 上海交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评审办法

沪交内(实)〔20129 

 

一、 设奖目的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学校重点投资方向之一,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要物质条件。为促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提高运行和管理的水平,特设立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简称设备效益奖),并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 评选范围及评审内容

() 评选范围

凡我校已建帐、使用一年以上、单台价格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 评审内容

上学年度,仪器设备在规章制度、使用机时、共享利用、功能开发、更新改造、使用成果及特色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三、 申报与评审办法

() 设备效益奖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9月份以机组为单位,根据上学年度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提出申请。各单位申报评奖台数一般为本单位拥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总台数的1/10

() 申报设备效益奖的机组要认真、如实填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申请表》,实验室主任及院(系)主管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处。

() 实验室与设备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院(系)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到现场考查。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由专家组推荐获奖项目与获奖等级。经学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四、 奖 励

() 获奖的机组,由学校颁发“上海交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证书”和奖金,并在学校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 学校对获奖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维修经费上给予支持,以保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

五、 要 求

() 各院(系)要思想重视,组织落实,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自评与申报。

() 如获奖项目严重失实,经调查核实后,将取消获奖资格,收回证书和奖金,并在全校予以通报。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解释。